2020年1月15日,由西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曹某某等18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一案在西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郭文祥以第一公诉人身份带领办案团队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由于该案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社会危害十分严重,受案后,为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郭文祥副检察长带领办案团队加班加点认真审阅了全部卷宗材料,多次讨论案情,拟定了详细的讯问提纲,细致审查每一份证据,认真制作出庭预案、公诉意见书、答辩提纲等,做到全流程办理案件。
在庭审过程中,郭文祥副检察长围绕案件证据、各被告人的犯罪定性、法律适用、社会危害性等全面发表公诉意见,义正严辞、准确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利用法、理、情当庭对被告人及旁听群众进行了法治教育,劝导被告人吸取教训,积极改造,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华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院领导靠前指挥,全程参与,办案团队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确保案件依法快速办理,充分彰显了我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定决心。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终究不会缺席。作为国家的司法人员,公诉人期待秉持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法治精神,让每一个与法律不期而遇的被告人、被害人和其他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情、感受到正义的力量;也希望同为法律人的各位辩护人,拿出专业水准和普世情怀,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能够关注到被害人,协助法庭依法客观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更希望被告人能够紧紧抓住认罪认罚从宽这一制度提供的良机,切实坦白、真诚悔罪,完成自我救赎,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同时,也恳请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认罚悔罪情况给予他们罪责相当、罚当其罪的公正判决,以彰国法、平民怨、还公道、警世人!”公诉人、副检察长郭文祥在法庭上动情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