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两个条例”,树立文明新风
为进一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3月13日上午,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在院六楼会议室开展集中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活动。
活动中,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艳华带领全体干警共同学习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全部内容。《条例》从爱国、公共秩序、交通出行、公共卫生等方面对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倡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时代新人;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争做文明市民;主动参与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争做最美志愿者。
学习结束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艳华强调,要鼓励和倡导文明行为、制止和矫正不文明行为,要将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同向发力,同时要求干警要将学习“两个条例”与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践行文明行为,积极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西检干警的道德素养和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