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守绿水 检察公益在行动
“准备,一二三,放!”伴着铿锵有力的口号声,一条条小鱼儿在人们的帮助下,游向了颍河的怀抱......5月19日上午,西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在黄桥乡颖河段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按照“谁损害、谁修复”的原则,由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董某某、齐某某等二十多人购买15余万尾鱼苗放入河中。
黄桥乡、聂堆镇、艾岗乡等二十余名村民使用地笼、粘网、可视锚鱼器等禁用工具在禁渔期内从颖河、沙河、贾鲁河等河段捕鱼,其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在依法追究董某等刑事责任的同时,为修复因非法捕捞对渔业资源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责令非法捕捞者按照规定出资购买鱼苗,进行渔业资源损失补偿增殖放流。此次放流活动有鲫鱼、草鱼等鱼种,不仅可以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的群体数量,还将一定程度改善当地水域生态环境,增强水生态修复能力。
在检察院、公安局、黄桥乡政府和在场群众的监督下,县农业农村局专家对放流鱼苗进行评估,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鱼苗入河,水欢鱼跃,河碧岸清,奏响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音符。
活动中,我院干警就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的目的、意义向参与活动的群众进行讲解,同时进行公益诉讼法治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对检察机关公益保护职能的认识,扩大了社会影响,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主动履职,不断加大对破坏渔业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对非法捕捞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做和谐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为守护青山绿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