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3.15” ,保护消费者权益永远在路上
---西华县检察院针对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安全进行公益保护
今年的3月15日是第四十一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加强食品安全保护、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西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灵钧带领办公室、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干警联合娲城办事处、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一同到西华城区及周边乡镇学校食堂、超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公益诉讼工作。
本次食品检查工作重心主要在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城区和农村超市等监管薄弱地带,着重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状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超市是否存在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每到一处,马灵钧检察长一行都详细查看经营户进货来源、相关资质证明索取情况。食品卫生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点领域,本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在督促市场监督局积极履职的同时,向消费者和商户宣传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鉴别和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知识,鼓励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主动提供违法行为线索,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迫切需求。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下一步,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将一以贯之地以民生保护为主线,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让每一天都是“3.15”。